外傭長期服務金

外籍家庭傭工長期服務金詳盡指南

根據香港《僱傭條例》(第57章),外籍家庭傭工(外傭)若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不少於5年,且因法定理由終止僱傭合約,僱主必須支付長期服務金。本指南針詳細闡述外籍長期服務金的法律框架、資格條件、計算方法、實務案例、操作指引、常見問題、與遣散費的比較、以及僱主與外傭應注意的法律與實務事項。本指南旨在為僱主及外傭提供全面、清晰的指引,確保符合香港法例,並以專業、精確的語言呈現,適於專業人士參考。

一、長期服務金的法律與背景

長期服務金制度源自香港《僱傭條例》(第57章),於1980年代引入,旨在保障長期服務僱員在特定終止情境下的經濟權益。該制度與遣散費(適用於冗員情況)並列為香港勞工法例的兩大補償機制,但適用範圍不同。對於外籍家庭傭工,長期服務金受《僱傭條例》及香港入境事務處《外籍家庭傭工標準僱傭合約》(ID 407)規管。ID 407明確規定僱主須履行所有法定義務,包括支付長期服務金、提供合理薪酬及休假等。

外傭通常以2年期合約受僱,薪金包括基本工資及固定津貼(如膳食津貼)。由於本指南假設外傭未參與MPF(例如受僱少於60天或因其他豁免),長期服務金的支付不受MPF供款或抵銷機制的影響,僱主須全額支付,無任何扣減。此特性簡化了計算流程,但要求僱主精確記錄薪金及服務年資,以避免爭議。本指南將深入探討資格、計算、案例及實務操作,確保僱主與外傭充分理解權利與義務。

長期服務金不僅是一項法律要求,也體現香港對勞工權益的保障,特別是對外傭這一群體。外傭在香港家庭中承擔重要角色(如家務、照顧長者或兒童),其長期服務應獲合理補償。僱主需熟悉法例,避免違規風險(如罰款或訴訟),而外傭則需了解自身權益,以確保獲得應有補償。

二、長期服務金的資格條件

外傭申請長期服務金須滿足嚴格的資格條件,確保補償僅適用於合理情境。以下為詳細要求:

2.1 連續服務年資

  • 最低年資: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不少於5年。連續性指僱傭關係無中斷超過30天(不包括法定假期,如年假、病假、產假或法定節日)。
  • 合約銜接:外傭通常簽訂2年期標準合約。若新合約在舊合約結束後立即生效(無間斷),則視為連續服務。例如,三個2年合約(6年)無縫銜接,符合資格。
  • 中斷影響:若間斷超過30天(例如外傭回國後重新受聘),年資從新合約起重新計算。短期休假(如14天年假)不影響連續性。
  • 記錄要求:僱主應保留所有合約副本、簽證記錄及薪金單,作為年資證明。

2.2 終止合約的法定理由

長期服務金適用於以下五種情境:

  1. 僱主主動終止合約:僱主因個人或家庭原因(如搬遷、經濟困難、家庭結構變化)終止合約,但不包括因外傭嚴重過失導致的即時解僱。
  2. 固定期限合約屆滿:標準2年合約結束,僱主未續約,且終止原因非冗員(redundancy)。例如,僱主不再需要外傭服務,但非因業務縮減。
  3. 健康原因辭職:外傭因健康問題永久無法繼續工作,需提交香港註冊醫生或中醫師的醫療證明,證實不適合現職。僱主可在14天內要求第二次醫療檢查(費用自付),並需提前至少48小時書面通知外傭。
  4. 年滿65歲退休:外傭年滿65歲或以上且選擇退休,無需健康證明,但需提供年齡證明(如護照、身份證)。
  5. 外傭死亡:外傭在職期間不幸去世,其遺屬(配偶、子女、父母或遺囑管理人)可代為申領。申領需在死亡後30天內提交勞工處指定表格(表格LSP1),勞工處處長可酌情延長期限。

2.3 不適用情況

以下情況外傭無資格獲得長期服務金:

  • 嚴重過失即時解僱:因嚴重違反合約(如盜竊、欺詐、故意不服從合理指令、嚴重疏忽職守)被即時解僱。僱主須提供證據(如書面警告、調查記錄)。
  • 主動辭職(非健康或退休):除健康或退休原因外,外傭自行辭職不符資格。例如,因個人原因回國不予補償。
  • 合理續約拒絕:僱主在合約屆滿前至少7天書面提出續約或重新聘用,條款合理(例如薪金、職責無重大不利變更),但外傭無理拒絕。合理性由勞工處或勞資審裁處判定。
  • 冗員終止:若終止因冗員(如僱主無需外傭服務),則適用遣散費而非長期服務金。外傭不可同時申領兩者。
  • 年資不足:服務未滿5年,無論終止原因,均無資格。

2.4 外傭特定法律限制

  • 保護條款:根據《僱傭條例》第32A條,僱主不得在以下期間終止合約,否則屬違法,最高罰款10萬港元:
    • 外傭懷孕期間(從確認懷孕至產假結束)。
    • 帶薪病假期間。
    • 工傷休養期間(根據《僱員補償條例》)。
    • 參與工會活動期間。
  • 移民要求:外傭在合約終止後14天內須離港或獲新僱主聘用,否則違反逗留條件(入境事務處規定)。這不影響長期服務金資格,但影響支付安排(如需轉帳至海外)。

三、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方式

長期服務金的計算公式清晰且統一,適用於所有符合資格的外傭,無MPF影響:

長期服務金 = 最後一個月薪金 × 服務年資 × 2/3

3.1 公式組成部分

  1. 最後一個月薪金
    • 定義:合約終止前最後一個完整月的固定工資,包括基本薪金及固定津貼(如2025年標準膳食津貼1,173港元)。
    • 排除項目:非固定收入,如一次性獎金、加班費、旅遊津貼、醫療補償或其他非經常性福利。
    • 日薪或計件制:若外傭按日薪或計件計酬,則以終止前最後30個正常工作日內任意18日的薪金計算,或以終止前12個月平均月薪計算(以較有利者為準)。
    • 法定上限:每月薪金上限為22,500港元(2025年標準),即每年補償上限為15,000港元(22,500 × 2/3)。總額上限為390,000港元,適用於極長服務年資或高薪情況(對外傭較少見)。
    • 薪金爭議:若僱主與外傭對薪金組成有異議,需參考薪金單及合約,必要時由勞工處調解。
  2. 服務年資
    • 計算方式:以連續受僱的年數計,不足1年按比例計算,精確至月。例如:
      • 6個月 = 0.5年。
      • 3個月 = 0.25年。
      • 7年11個月 = 7.9167年(11 ÷ 12)。
    • 起止日期:從首份合約生效日(如簽證批准日)至終止日(合約結束或終止通知生效日)。僱主應參考入境處記錄。
    • 連續性確認:法定假期(如年假14天、病假、產假)不影響年資。非連續假期(如回國超過30天)中斷年資。
  3. 2/3付款率
    • 固定法定比例,適用於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,反映立法對僱主負擔與僱員權益的平衡。
    • 無例外,所有計算均以此比例。

3.2 計算步驟

  1. 確認合約終止日期及最後一個月薪金(不超22,500港元)。
  2. 計算連續服務年資,精確至月(例如,2018/3/1至2025/2/28 = 6年11個月 = 6.9167年)。
  3. 應用公式:薪金 × 年資 × 2/3。
  4. 檢查是否超過390,000港元總額上限(對外傭罕見)。
  5. 核對薪金單、合約及終止通知,確保計算無誤。
  6. 若涉及健康辭職或死亡,額外核實醫生證明或遺囑文件。

3.3 注意事項

  • 精確記錄:僱主應保留薪金單、銀行轉帳記錄及合約副本,避免計算爭議。
  • 上限應用:若薪金超22,500港元,僅以22,500港元計算。
  • 非固定收入:確保排除一次性獎金或非經常性津貼,僅計固定部分。
  • 爭議處理:若外傭質疑計算,建議聯繫勞工處調解,避免訴訟。

四、計算示例

假設一名外傭受僱6年,最後一個月薪金為4,520港元(包括4,000港元基本薪金及520港元膳食津貼),因僱主終止合約離職:

4,520港元 × 6年 × 2/3 = 18,080港元

僱主需支付18,080港元的長期服務金,無任何扣減。若年資為6年9個月(6.75年),則:

4,520港元 × 6.75年 × 2/3 ≈ 20,340港元

五、案例分析

以下提供六個詳細案例,涵蓋不同終止情境、服務年資及計算複雜性,幫助僱主與外傭理解實際應用,並突顯常見挑戰與解決方案。

案例1:僱主終止合約(基本情境)

背景:李先生於2019年1月1日聘用印尼籍外傭Siti,簽訂三個連續2年合約,總計6年,至2024年12月31日因李先生移民英國終止合約。最後月薪4,800港元(4,000港元基本薪金 + 800港元膳食津貼)。
資格分析:Siti連續服務6年,終止原因為僱主主動終止,非嚴重過失,符合資格。
計算:4,800 × 6 × 2/3 = 19,200港元。
注意事項

  • 李先生需在2025年1月7日前支付,或與Siti協商其他日期。
  • 建議通過銀行轉帳支付,保留收據及轉帳記錄。
  • 李先生需提交入境處終止通知(ID 407E),並確保Siti在14天內離港或轉新僱主。
  • 若Siti質疑金額,可聯繫勞工處(電話:2717 1771)調解。

案例2:健康原因辭職

背景:陳女士於2018年6月1日聘用菲律賓籍外傭Maria,至2025年8月31日(7年3個月=7.25年)。最後月薪5,200港元(4,400港元基本薪金 + 800港元膳食津貼)。Maria因慢性腰椎疾病無法工作,提交註冊醫生證明並辭職。陳女士未要求二次檢查。
資格分析:7.25年連續服務,健康辭職經醫生證明,符合資格。
計算:5,200 × 7.25 × 2/3 ≈ 25,133港元(四捨五入)。
注意事項

  • 陳女士需驗證醫生證明的真實性(例如確認醫生註冊資格)。
  • 支付後,Maria需在14天內離港或申請新僱主,陳女士需提交ID 407E表格。
  • 若Maria對金額或資格有異議,建議雙方聯繫勞工處協商。

案例3:合約屆滿未續約

背景:張先生於2020年3月1日聘用泰籍外傭Naree,至2025年2月28日(5年整)第二份2年合約屆滿。張先生因經濟困難未續約,終止原因非冗員。最後月薪4,710港元(4,000港元基本薪金 + 710港元膳食津貼)。
資格分析:5年連續服務,合約屆滿未續約,非冗員,符合資格。
計算:4,710 × 5 × 2/3 = 15,700港元。
注意事項

  • 張先生需在合約結束前1個月(或按合約約定)書面通知終止,確保合規。
  • 若張先生提前7天提出合理續約(例如維持薪金及職責),Naree無理拒絕則喪失資格,需記錄書面證明。
  • 支付建議通過銀行轉帳,保留記錄以備查。

案例4:外傭死亡

背景:黃女士於2017年9月1日聘用外傭Lan,至2025年7月31日(7年11個月=7.9167年)Lan因車禍不幸去世。最後月薪6,000港元(5,000港元基本薪金 + 1,000港元膳食津貼)。遺屬為其配偶,持有婚姻證明。
資格分析:連續服務,死亡在職,遺屬可申領。
計算:6,000 × 7.9167 × 2/3 ≈ 31,667港元。
注意事項

  • 遺屬需在2025年8月30日前提交勞工處表格LSP1,附死亡證明及身份證明,勞工處可延長期限。
  • 黃女士應聯繫勞工處確認支付程序,優先支付配偶(若無配偶,則子女平分)。
  • 若遺屬身處海外,建議通過國際銀行轉帳,保留匯款證明。

案例5:不符資格(年資不足)

背景:林女士於2021年4月1日聘用印尼籍外傭Yuni,至2025年3月31日(4年整)。林女士因Yuni多次未能按時完成工作(非嚴重過失)終止合約。最後月薪4,500港元。
資格分析:服務年資4年,未達5年,不符合資格。
計算:無需支付長期服務金。
注意事項

  • 林女士應記錄終止理由(如書面警告、投訴記錄),以防Yuni向勞工處申訴不公終止。
  • 林女士需提交ID 407E表格,確保合規。
  • 若Yuni認為終止不公,可申請勞工處調解或勞資審裁。

案例6:合理續約拒絕

背景:王先生於2019年2月1日聘用菲律賓籍外傭Clara,至2025年1月31日(6年整)。王先生於2025年1月20日書面提出續約,維持原薪5,000港元及職責,Clara因計劃回國無理拒絕。
資格分析:6年服務達標,但因無理拒絕合理續約,喪失資格。
計算:無需支付長期服務金。
注意事項

  • 王先生需保留續約信函及Clara的拒絕證明(如書面回覆或對話記錄)。
  • 若Clara質疑喪失資格,可申請勞工處審查續約合理性。
  • 王先生需提交ID 407E,並確保Clara在14天內離港。

六、實際操作指引

為確保長期服務金的支付符合法例並避免爭議,僱主應遵循以下實務指引:

6.1 支付程序

  • 期限:長期服務金須在合約終止後7天內支付,或按僱主與外傭書面約定的日期。若延遲,僱主可能面臨勞工處調查或罰款。
  • 支付方式:可使用現金、支票或銀行轉帳。建議優先使用銀行轉帳,生成可追蹤的交易記錄。
  • 證明文件:僱主應要求外傭簽署收款確認書,或保留銀行轉帳收據、支票副本等,作為支付證明。
  • 海外支付:若外傭終止合約後已離港,僱主可通過國際轉帳支付,需確認外傭的銀行資料並保留匯款記錄。

6.2 爭議解決

  • 初步協商:若外傭對資格、金額或支付時間有異議,雙方應首先嘗試協商,參考合約及薪金記錄。
  • 勞工處調解:若協商失敗,可聯繫勞工處勞資關係科(電話:2717 1771,電郵:enquiry@labour.gov.hk)申請免費調解服務。
  • 勞資審裁處:若調解無果,雙方可向勞資審裁處申請仲裁。程序簡單,費用低廉(申請費約200港元),通常數月內結案。
  • 法律風險:僱主若違反支付義務,可能面臨最高35萬港元罰款及3年監禁(例如違反懷孕終止禁令)。

6.3 外傭特定要求

  • 入境事務處通知:僱主須在合約終止後7天內提交ID 407E表格(終止僱傭通知),可用郵寄、網上提交或親赴入境處。
  • 離港要求:外傭在合約終止後14天內須離港或獲新僱主聘用,否則違反逗留條件,僱主應提醒並協助確認。
  • 合約合規:所有外傭合約須符合ID 407標準,

6.4 文件準備

僱主應保存以下文件,確保合規及應對爭議:

  • 外傭護照及簽證副本。
  • 所有僱傭合約(包括續約記錄)。
  • 薪金單及支付記錄(每月薪金、津貼明細)。
  • 終止通知書(書面,注明日期及理由)。
  • 醫生證明(健康辭職情況)。
  • 死亡證明及遺屬身份證明(死亡情況)。
  • 續約信函及外傭回覆(若涉及拒絕續約)。

七、常見問題(FAQs)

以下為僱主及外傭常見問題,涵蓋資格、計算及實務操作:

  1. 服務年資中斷如何計算?
    若間斷超過30天(不包括年假、病假等),年資從新合約起重新計算。例如,完成2年合約後回國2個月再受聘,僅計算後續年資。
  2. 最後月薪如何確定?
    使用終止前最後完整月固定薪金(基本工資+固定津貼)。若薪金波動,外傭可選擇前12個月平均月薪,但不超22,500港元上限。例如,月薪4,500港元+500港元獎金,僅以4,500港元計算。
  3. 健康辭職需何證明?
    需香港註冊醫生或中醫師證明永久不適合工作,注明診斷及不適原因。僱主可要求二次檢查(費用自付),需提前48小時書面通知。
  4. 提前終止合約是否影響資格?
    若僱主提前終止(非嚴重過失)且年資達5年,需支付長期服務金。若因外傭過失,則無資格,需記錄過失證據。
  5. 支付延遲的後果?
    延遲支付可能導致外傭向勞工處申訴,僱主可能被要求補償利息或面臨罰款。建議按時支付並保留證明。
  6. 外傭離港是否影響支付?
    不影響。僱主須確保支付完成,可通過國際轉帳或委託代理人支付,需確認外傭銀行資料。
  7. 如何證明合理續約?
    僱主需提供書面續約信(注明薪金、職責、期限),並記錄外傭拒絕證據。勞工處或審裁處會評估條款合理性。
  8. 長期服務金是否可分期支付?
    除非雙方書面同意,否則須一次性支付。分期需明確協議並簽署,避免爭議。

八、與遣散費的比較

長期服務金與遣散費是《僱傭條例》下的兩種補償,適用情境及資格不同:

  • 長期服務金
    • 適用情境:僱主終止合約、合約屆滿未續約、健康辭職、65歲退休、死亡。
    • 年資要求:連續5年以上。
    • 計算公式:最後月薪 × 年資 × 2/3(上限22,500港元/月,390,000港元總額)。
    • 實例:外傭服務6年,月薪5,000港元,因僱主終止,獲20,000港元。
  • 遣散費
    • 適用情境:因冗員終止(如僱主無需外傭服務,因搬遷或家庭無需幫傭)。
    • 年資要求:連續2年以上。
    • 計算公式:相同(月薪 × 年資 × 2/3)。
    • 實例:外傭服務3年,月薪4,500港元,因冗員終止,獲9,000港元。
  • 關鍵區別
    • 長期服務金適用於非冗員終止,遣散費專為冗員。
    • 外傭不可同時申領兩者,勞工處會根據終止原因判定。
    • 遣散費年資門檻較低(2年),但外傭情境中冗員較少見。
  • 實務建議
    • 僱主應明確終止理由並記錄(例如書面通知),以確定適用補償。
    • 若不確定,可諮詢勞工處,確保正確分類。

九、僱主與外傭的實務建議

9.1 僱主建議

  • 合約管理:簽訂ID 407合約時,明確薪金、津貼及終止條款。續約時提前書面通知,記錄所有協議。
  • 薪金記錄:每月提供薪金單,注明基本工資、津貼及扣除項目,確保透明。
  • 終止程序:提前1個月(或按合約)書面通知終止,提交ID 407E至入境處。
  • 風險防範:避免在懷孕、病假或工傷期間終止合約,否則可能面臨高額罰款或刑事責任。
  • 爭議準備:保留所有文件(合約、薪金單、終止信),必要時尋求勞工處或律師協助。

9.2 外傭建議

  • 了解權益:閱讀ID 407合約,確認薪金、假期及終止權利。必要時聯繫勞工處或外傭團體(如香港外傭協會)。
  • 保留證據:保存護照、合約、薪金單及醫生證明(若適用),作為申領長期服務金的證據。
  • 申訴途徑:若僱主未支付或金額有誤,可聯繫勞工處或申請勞資審裁,程序簡單且有翻譯支援。
  • 離港準備:終止後14天內需離港或獲新僱主,確保與僱主協商支付安排(如提供海外銀行帳戶)。

十、參考資料與資源

為確保合規並獲取最新資訊,建議參考以下權威資源:

建議僱主及外傭在處理長期服務金時,諮詢勞工處或專業法律顧問,確保符合2025年最新法例。勞工處定期舉辦勞工權益講座,可預約參加以獲取實時指引。

Leave a Comment